文物库房门简介
博物馆的安全防范工程是工程建设中的重中之重,文物库房的文物安全是博物馆的防护对象。根据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4.2.9第二条规定“库门宜安装防盗、防火、防烟、防水的特殊安全门”;新颁布的GB/T16571-2012《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要求》第八章8.1.2.3条规定“藏品库区的总库门应安装具有防盗、防火、防烟、防水等功能的安全门”。防盗、防火、防烟、防水等功能的安全门即防水型的文物库房门。根据新颁布的GB/T16571-2012《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要求》第八章8.1.2.3条规定,博物馆的文物库房门应满足“四防”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