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⑴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⑵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⑶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1、到各地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或人民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报告应注明经营单位名称、地址、经营者身份证明、工商税务等证明材料。
2、各地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或人民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按照规定进行办证,期间办证人可查询办理进度,一般需要20个工作日,不需要相关费用。
3、办理后,办证人领取证件,张贴在经营场所显眼位置。
4、换证、年检时,需要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正副本、部门审批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01、申请:当申请单位把资料准备后,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
02、受理:有关部门对属于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登记,对符合条件的资料进行受理;
03、审查:受理后,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及材料进行审查;
04、颁证:审查通过后,有关部门对符合规定的单位准予许可并颁发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