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办法》《实施细则》规定,规范全省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强化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管理,促进全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政策框架和主要任务
《通知》包括加强政策法规宣贯实施、依法有序开展资质认定、规范回收行业监督管理、执行《细则》中的具体问题等4大部分和附件《现场验收评审意见表》。
依法有序开展资质认定。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资质认定的依据、申报条件、申请材料、资质认定程序、时限要求等事项,为有条件的企业进入回收拆解市场提供便利。
规范回收行业监督管理。包括企业变更管理、分支机构管理、部分协同管理3个方面。其中,企业变更管理包括注册信息变更、拆解经营场地变更;分支机构管理包括分支机构的备案管理、现场核查管理、拆解禁止管理;部门协同管理包括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加强行业管理、促进行业管理。
执行《细则》中的具体问题。依据商务部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明确《资质认定书》《分支机构备案表》《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现场验收评审、信息系统使用等事项。
明确工作方式。按《实施细则》规定,明确“双随机、一公开”的日常监督检查方式,和对发现问题实施回头看的工作要求。推进建立资质企业信用档案,结合检查结果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加强部门工作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