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used in FTA between CHINA and ICELAND,《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签发,限于已公布的《货物贸易协定》项下给予关税优惠的产品,这些产品符合《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
证书填制:第 1 栏:出口商名称、地址 和 国家
此栏应填写已办理备案原产地证的中国境内公司
第第 2 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家
此栏应填写冰岛收货人名称、地址和国家。
第 3 栏:运输 细节
此栏应填写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号、装货口岸和卸货口
岸。装货口岸应为中国境内港口,卸货口岸应为冰岛港口。
第 4 栏:备注
此栏可填写客户订单编号,信用证编号等信息。
第 5 栏: 项目编号
自动根据品名的数量生成,品名不得超过 20 项。
第 6 栏:唛头及 包装 号
填写货物运输唛头,没有则填N/M
第 7 栏:包装数量及种类、 货物 描述
货物描述详细,以使对方验货的海关官员可以识
别。如果信用证、合同中品名笼统或拼写错误,应在括号内
加注具体描述或正确品名。包装数量用英文或阿拉伯数
字表示,并标明货物具体包装种类
第 8 栏:HS 编码
此栏填写第 7 栏每项货物对应的 6 位 HS 编码。
第 9 栏:原产地标准
1. 货物是根据《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
《协定》)第二十三条(完全获得的货物)规定, 在缔约一方
完全获得或生产的,填写“WO”;
2. 货物在缔约一方或双方境内,完全由符合《协定》第
三章(原产地规则)规定的原产材料生产的,填写“WP”;
3. 货物在缔约一方或双方境内,使用符合《协定》第三
章(原产地规则)所规定的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及其他要求
的非原产材料生产的,填写“PSR”。
第 10 栏:毛重或其他计量单位
此栏填写货物的正常计量单位,如“PCS”、“PAIRS”、
“SETS”等。以重量计算的则填毛重,只有净重的,填净重即
可,但需加注“N.W.”(NET WEIGHT)。
第 11 栏:发票号 和 发票日期
此栏填写发票号和发票日期。发票日期早于出运日期和签证日期
第 12 栏:签证机构证明
此栏由出证机构盖章签字,签证日期为出证申请当天的日期
第 13 栏:出口商声明
此栏填写申报地点、日期,申报地点应与签证地点一致,出口方盖章签字
FI的办理方式:
1.公司自己备案去贸促会或商检局申请,按当地出证机构要求提供对应的资料
2.找代理出具一份,提供CI和提单电子版,1-2个工作日可以出证本公司,是一家以主营冰岛产地证,FI冰岛,冰岛贸易协定企业。公司由多名专业人员组成,有多年从业经验,是一个团结向上的优秀团队。主要从事货物出口到国外目的港的清关文件
一、涉外商业类、涉外民事类各国使领馆认证加签。
(1)涉外商业类:产地证、商业票据、合同、提单、装箱单、价格表、报关单、授权书、健康证、SASO 等各类商业文件送各国大使馆认证加签。
(2)各类商业文件的CCPIT(贸促会)认证,一个工作日出单。
二、代办香港产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