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栓)能实现计时、计电度、计金额充电,可以作为市民购电终端。同时为提高公共充电桩(栓)的效率和实用性,今后将陆续增加一桩(栓)多充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功能。
电源要求
① 输入电压:单相220V;
② 输出功率:单相220V/5KW;
③ 频率:50Hz±2Hz;
④ 允许电压波动范围为:单相220V±15%;
电气要求
① 插头与插座正确连接确认成功后,带负载可分合电路方可闭合,实现对插座的供电;
② 漏电保护装置应安装在供电电缆进线侧;
③ 低压配电设备及线路的保护应满足《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3)中的相关规定;
④ 对IT系统配电线路,当次接地故障时,应由绝缘监察装置发出音响或灯光信号,当发生第二次异相接地故障时应由过电流保护电器或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切断故障电路;
⑤ 照明配电系统中,照明和插座回路不宜由同一回路供电。插座回路的电源侧应设置剩余 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其额定动作电流为30mA;
直流式
a) 充电桩(栓)电源输入电压:三相四线380VAC±15%,频率50Hz±5%;
b) 充电桩(栓)应满足充电对象;
c) 充电桩(栓)输出为直流电,输出电压满足充电对象的电池制式要求;
d) 大输出电流满足充电对象的电池制式1C的充电要求,并向下兼容;
e) 充电方式分为常规和快速2种方式,常规为5小时充电方式,快速为1小时充电方式(针对不同电池类型选择);
f) 实现智能IC管理;
g) 每个充电桩(栓)自带操作器,以供用户进行充电方式选择和操作指导,并显示电动车电池状态和用户IC卡资费信息,实现无人管理;
h) 充电桩(栓)接口应符合GB/TXXXXXXXX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接口(暂行)中直流充电接口的相关规定;
i) 充电桩(栓)通讯接口采用CAN通讯接口,通信协议按照GB/TXXXXXXXX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与非车载充电机之间的通信协议(暂行)的规定执行(充电对象为锂电池电动车);
j) 充电桩(栓)对充电过程中的非正常状态应具备相应的报警和保护功能;
k) 充电桩(栓)对电池的状态要监控,根据电池的温度,电压对充电曲线,充电电流,充电压自动调整;
l) 充电桩(栓)采用强制风冷;
m) 充电桩(栓)防护等级符合《GB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P54要求;
安全要求
(1)变电所应设置安全嗣栏、警示牌、安全信号灯及警铃。
(2)高压配电室和变压器室门外或变电所安全同栏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警示牌。警示牌的标示朝向围栏的外侧。
(3)高压配电装置上应有显著的操作指示说明。设备的接地点应有明显可见的标志。
(4)室内应有明显的“安全通道”或“安全出口”标示牌。
另外,变电所及配电设备的布置设计应便于安装、操作、搬运、检修、试验和监测。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控制室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当然,即便充电站技术瓶颈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但是充电站建设可能还存在选址困难等问题。新能源汽车应先以城市为主,但繁华Ⅸ域往往用地紧张,地价成本较高,这方面需要在政策上能予以倾斜.推动充电设施的建设。由电力企业发展经营电动车充电站具有先天优势。电力企业将电力直接卖给车辆是一个新的业务,希望电力企业能转变。
电动汽车作为一种发展前景广阔的绿色交通工具,今后的普及速度会异常迅猛,未来的市场前景也是异常的。在能源危机和环境危机严重的大背景下,我国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的应用与发展,充/换电站作为发展电动汽车所的重要配套基础设施,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场兴建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的运动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电池管理系统系统(BMS)的主要功能是监控电池的工作状态(电池的电压、电流和温度)、预测动力电池的电池容量(SOC)和相应的剩余行驶里程,进行电池管理以避免出现过放电、过充、过热和单体电池之间电压严重不平衡现象,大限度地利用电池存储能力和循环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