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修消费者如何投诉
建设部关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另外《全国室内装饰行业家庭装饰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中国轻工总会是全国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家庭装饰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轻工主管部门或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家庭装饰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全国性和地区性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协助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家庭装饰活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第十八条规定:家庭装饰合同纠纷当事人,可向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投诉。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合同负责进行调解。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认为,家庭装饰合同产生纠纷后,当事人除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外,还可以向上述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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