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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擅长打房地产官司的律师租赁合同无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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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用于出租,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咨询电话及:(张静),咨询:我公司与一商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押金也已经交了,合同签订之后,由于该地段人流少,现在公司决定撤场,不交租金,并要求对方返回押金。我公司能否以某商场未及时办理产权证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吗?

律师解答:这种思路显然行不通。涉案房屋虽然没有房产证,但是租赁合同是有效的。因为根据《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认定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房屋未办理产权证书而缺少法律依据。因为,在《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规定中,就不存在这种情况;其次,从公平的角度来讲,如果只是因为目前还没有产权证,对房东显然不公平,因为,有可能其正在办理产权证过程中;另外,从实务的角度来看,现在市场上很多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在租赁,如果否认这些租赁合同的效力,对市场是一个的冲击。部分人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能出租”来主张合同无效,而该规定已于2011年2月1日被废止,由《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替代,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并无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出租的相关规定。

如果公司确实想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通过这种方案:即主张对方违约,我方依据因为对方迟延履行办理权证义务,导致我方不能及时办理工商执照,如果开业将为违法营业,对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我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行使法定解除权。这样做可以合法解除合同,但是如果主张合同无效将不能达到目的。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凭借的办案水平,贴心的法律服务,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张律师电话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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