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附 录 B
产品微生物检测方法
B.3 大肠菌群检测方法
B.3.1 操作步骤
B.3.1.1 增菌培养:取样液 5.0 mL 接种至 50 mL 乳糖胆盐发酵管内,置 36 ℃±1 ℃ 培养 18 h~24 h,如不产酸也不产气,则报告为大肠菌群阴性。
B.3.1.2 分离培养:如产酸产气,则划线接种伊红美蓝琼脂平皿,置 36 ℃±1 ℃ 培养 18 h~24 h,观察
平皿上菌落形态。典型的大肠菌落为黑紫色或红紫色,圆形,边缘整齐,表面光滑湿润,常具有金属光泽,也有的呈紫黑色,不带或略带金属光泽,或粉红色,中心较深的菌落。
B.3.1.3 染色镜检与鉴定:取疑似菌落 1 个~2 个作革兰染色镜检,同时接种乳糖发酵管,置 36 ℃±1 ℃ 培养 18 h~24 h,观察产酸产气情况。
B.3.2 结果报告
凡乳糖胆盐发酵管产酸产气,乳糖发酵管产酸产气,在伊红美蓝平皿上有典型大肠菌群菌落,革兰染色为阴性无芽孢杆菌,可报告被检样品检出大肠菌群。
随着新产品、新材料不断涌现,对产品的卫生要求进一步提高。为更好规范产品发展,守护消费者健康,市场监管zong局(国家标准委)在2024年6月25日发布了GB 15979-2024《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代替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并将于2025年7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由国家疾控局组织修订,主要修订了五方面内容。
一是调整了标准适用范围,调整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定义,增加了“卫生湿巾”“剂”“剂”等类别的术语和定义。
2024版范围:
适用于销售和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
2024版定义: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与直接接触的,为达到生理卫生或、目的的一次性使用日常生活用品。
注:主要包括妇女经期卫生用品、排泄物卫生用品(不包括厕所用纸)和卫生湿巾、剂、剂等其他卫生用品。
二是细化了原材料卫生要求,增加了原材料禁用物质和生产用水要求。
▲原材料应符合消毒产品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无害。不应使用废弃或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作为原材料或半成品。
▲原材料中不得添加下列禁用物质。
▲根据产品工艺规程选用符合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的生产用水。
▲卫生湿巾、抗(抑)菌剂和其他含有抗(抑)菌成分的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有效成分含量应符合产品标签说明书标注的含量,其中用于手、皮肤、黏膜的产品,限用物质使用浓度应符合标准里要求规定。原材料中有标准规定的限用物质时,应在包装上标识。
三是优化了生产过程卫生要求,将生产环境卫生指标、消毒效果生物监测评价与产品卫生指标中“初始污染菌”合并调整为生产过程卫生要求。
▲抗(抑)菌剂生产车间空气应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工作台表面和工人手表面菌落总数符合标准要求;
▲消毒级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初始污染菌应小于或等于 10 000 CFU/g 或 CFU/mL;
▲应对用于消毒级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效果检测,并符号标准要求。
四是强化了产品卫生要求,根据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不同产品的健康风险,按风险等级增加了pH值、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残留量理化指标,同时调整了微生物污染指标和毒理学安全性要求。
▲根据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不同产品的特性和用途增加了理化指标。
▲明确了卫生栓(内置棉条)和提高了抗(抑)菌剂的微生物学指标的要求。
▲根据产品用途以及接触皮肤、黏膜的不同,细化了毒理学试验项目。
五是更新和补充了相关检测方法,调整了真菌检测方法,优化了残留量检测方法,增加了新理化指标检测方法、部分抗(抑)菌试验方法等。
▲增加了相关产品理化指标的检测方法、空气采样器法、产品毒理学试验方法中眼刺激试验样品处理方法、产品抗(抑)菌性能试验方法选择原则以及部分抗(抑)菌性能试验方法,尤其是增加了高吸水材料性能试验方法;
▲优化了产品微生物检测方法中采样数量、接种样液量和真菌检测方法、产品残留量检测方法;▲调整了产品抗(抑)菌性能试验方法中样品采集数量以及杀菌和作用时间。
考虑到标准实施后生产企业需要根据新修订的标准对原材料、生产环境、产品卫生指标等进行调整,本标准发布后12个月正式实施。同时,为避免产品的浪费,规定:
本文件实施之日前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在符合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的前提下,可以销售至产品标示的有效期(保质期)限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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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部实验室可以做《GB 15979—2024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标准项目的检测,有检测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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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F
产品毒理学试验方法
F.1 试验方法
皮肤刺激试验、眼刺激试验、阴道黏膜刺激试验和皮肤反应试验方法按 GB/T 38496 和WS/T 10009 中相应的试验方法进行。
固体产品的样品制备方法按照 F.2 进行。
注1:用于皮肤刺激试验中的空白对照为生理盐水和斑贴纸。
注2:在皮肤反应中,诱导处理和激发处理所用的剂量保持一致。
F.2 样品制备
F.2.1 皮肤刺激试验和皮肤反应试验
以横断方式剪一块斑贴大小(2.5 cm×2.5 cm)的产品。干性产品,如尿布、妇女经期卫生用品,用生理盐水润湿后贴到皮肤上,再用斑贴纸覆盖。湿性产品可以按要求裁剪合适的面积,直接贴到皮肤上,再用斑贴纸覆盖。
F.2.2 眼刺激试验
F.2.2.1 干性产品
以横断方式剪取足够重量的产品,先测定产品的“吸收容量”,即每克产品所吸收的浸提液总量;
以同样方式剪取同样重量的产品,除产品的“吸收容量”外,再按 1.0 g/10.0 mL 的比例加入生理盐水进行浸提,密封于萃取容器中搅拌后置于 37 ℃±1 ℃ 下 24 h。冷却到室温,搅拌后析取样液备检。
F.2.2.2 湿性产品
在进行眼刺激试验的当天,挤出产品里的挤出液作为试样。
F.2.3 阴道黏膜刺激试验
F.2.3.1 干性产品
以横断方式剪取足够重量的产品,先测定产品的“吸收容量”,即每克产品所吸收的浸提液总量;
以同样方式剪取同样重量的产品,除产品的“吸收容量”外,再按 1.0 g/10.0 mL 的比例加入生理盐水进行浸提,密封于萃取容器中搅拌后置于 37 ℃±1 ℃ 下 24 h。冷却到室温,搅拌后析取样液备检。
F.2.3.2 湿性产品
在进行阴道黏膜刺激试验的当天,挤出产品里的挤出液作为试样。
F.3 判定标准
以 GB/T 38496 和 WS/T 10009 的相应部分作为试验结果判定原则。
一次性物品是指只能使用一次或有限使用次数的物品,通常都是为了方便使用、卫生以及降低成本等目的而设计生产。
以下是常见的一次性物品:
1. 一次性餐具:如纸碗、纸盘、塑料勺子、叉子和刀等。
2. 一次性饮料容器:如纸杯、塑料杯、水瓶和咖啡杯等。
3. 一次性卫生用品:如纸巾、卫生巾、纸尿裤和湿巾等。
4. 一次性用品:如手套、口罩、消毒布和注射器等。
5. 一次性文具用品:如笔、圆珠笔、铅笔、橡皮擦和削笔机等。
6. 其他一次性物品:如保鲜袋、清洁布、拖把、纸箱、收纳盒和垃圾袋等。需要注意的是,一些一次性物品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如塑料餐具和杯子等难以分解的产品,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环保意识和使用可重复利用产品的行为方式是我们应该提倡的。
1、新版标准对于“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定义:本标准指与直接接触的,为达到生理卫生、或目的一次性使用的日常生活用品。主要包括:卫生巾、卫生护垫、卫生棉条等妇女经期卫生用品;尿裤、尿布等排泄物卫生用品;卫生湿巾、剂、剂等其他卫生用品。
本标准中剂和剂指直接用于完整皮肤、口腔黏膜和阴道黏膜(不包括用于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黏膜、肛肠等特定部位),具有一定杀菌或(细菌和酵母菌)作用,但不以或者改善皮肤、黏膜的症状为目的的剂和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