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资产评估是按照资产评估对象组合形式划分的一种形式,包括无形资产、不动产、机器设备以及其他动产等。 单项资产不仅指“一项资产”,也可能包括若干项以立形态存在,可以单发挥作用或以个体形式进行销售、转让和出租的资产。
单项评估本质上是一种静态评估法,其评估的侧是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存量,而不是资产的价值增量。单项评估的基本思路是,整体是由个别累加而成的,各别资产之和、负债之和与两者的差额,就构成了企业的净资产即整体价值。为此,应根据不同资产和负债的特点,运用适当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先评估出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单项价值,然后将这些单项价值汇总,后再将已汇总的资产总值减去负债总值,据以确定企业的净资产总额。
明确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是评估单项资产的步,同时也是单项资产评估的重要一步。在这一步中,我们需要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客户的经营情况,客户是否处于正在经营或者是处于破产边缘等情况。然后我们需要对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单项资产进行了解,获取其相关的权属证明资料。为后续制定相关单项资产评估计划奠定相应的基础。
法定评估:涉及国有资产或者公共利益等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评估的,应当依法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其他资产评估为非法定评估。 评估行业资格比较多,如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矿业权评估师、珠宝评估师等。
资产评估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其业务涉及企业间的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破产清算、资产抵押以及财产保险、财产纳税等经济行为。资产评估具备以下四个特点:
市场性:资产评估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中介服务活动,其基本目标就是根据资产业务的不同性质,通过模拟市场对资产价值做出经得起市场检验的评定估算和报告。
公正性:资产评估行为服务于资产业务并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不能只满足于资产业务当事人任何一方的需要。
拆迁资产补偿一般包含土地补偿和房屋、建筑物补偿等。土地补偿,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其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其他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拆迁户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