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资质小灵通本期,我为大家讲解下企业初次申报“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接下来我围绕着资质介绍、企业提交材料、人员配置、注意事项解析这四项问大家讲解;
自然资源局
一:资质介绍: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是由“自然资源部”进行审核颁发的,目前资质是由甲、乙两级组成,企业初次申请从乙级开始办理;
(2)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等资质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
(3)(乙级资质认定统一使用全国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行业管理系统),按现行资质标准提交资质申请。各地确需使用自建信息系统管理的,应与行业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做到审批内容、审批结果实时传送。
二:初次申报《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3)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
(4)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
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人员配置标准如下:
(1)注册规划师不少于4人。
(2)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具有建筑师不少于1人、具有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城乡规划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5人,具有其他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0人。
四:初次申报资质需事项:
(1)注册证书,如若兼规划职称人员,还需提供职称证的评审表、红头文件、离职证明《评审单位如若不在本申报单位所在城市的人员,都需提供原职称评审单位的离职证明,目写上联系人及座机号码)
(2)离职证明《评亩单位如若不在本申报单位所在城市的人员,都需提供原职称评审单位的离职证明,且写上联系人及座机号码)
好的,本期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怎么办理?)就给大家讲解到这里了,有相关问题的朋友大家可以留言讨论,本资质是全国性通用资质,以下地区企业都可以申请:
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山东省、福建省、浙江省、台湾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江苏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