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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件的应经原登记主管机关同意并在执照复印件上加盖登记主管机关的公章,_d E) (2 *k 2 @4 W\ '4 ;Y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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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确认股东 (就是企业的合伙人,也可法人资) }U H{ |1 "1 :5 `4 L- ?9 >h z Z A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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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条 执照正本和副本、《筹建许可证》、《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企业申请营业登记注册书、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企业申请筹建登记注册书、年检报告表式以及其他有关登记管理的重要文书表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定。]5 H[ _3 )D (1 /o B. \2 '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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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条 执照正本和副本、《筹建许可证》、《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企业申请营业登记注册书、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企业申请筹建登记注册书、年检报告表式以及其他有关登记管理的重要文书表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定。
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公司变更、营业执照注销、年检、挂靠地址、解除异常名录、代办进出口权、食品经营许可证、代理记帐、代理税务登记与变更 、注销、申请一般纳税人、代办社保、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