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质代办依据
1.《广州市人民关于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穗府令90号)
2.《广东省人民令第169号》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4.《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6.《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住建部令第22号)
7.《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
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
9.《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广东省人民令第156号)第十六条
10. 《关于印发〈广州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发展专项规划(2014~2020)〉的通知》(穗建筑〔2014〕47号)
11. 《关于印发〈广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管理规程〉的通知》(穗建筑〔2014〕886号)
12. 《关于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达标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建筑〔2014〕891号)
13.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3号)广州资质代办依据
1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15.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关于明确建筑业企业承包资质升级审批等事项的通知》(穗建筑〔2017〕1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