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重庆市璧山区胶轮有轨电车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区胶轮有轨电车工程已由璧山区发展和改革以璧发改[2019]42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编码:2019-500120-54-01-064545),项目业主为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等,招标人为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璧山璧泉街道、璧城街道等。
2.2工程规模:重庆市璧山区胶轮有轨电车工程线路正线全长15.4km,进综合车场线路长1.53km,正线沿途设车站15座,均为高架车站,平均站间距1078m,大站间距1685m,小站间距656m,设综合车场1座,控制中心1座,与综合车场合设。车辆近期运行2辆编组,车站按三编组建设实施,远期预留四编组建设条件。
2.3工程总投资约:约236832.35万元。本次招标投资约 173667.32 万元。
2.4计划施工工期为:450日历天(自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至开通试运行)。
2.5 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含重庆市璧山区胶轮有轨电车工程勘察、设计、物资(材料与设备)采购、车辆采购、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综合联调及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立法人。
3.4.2联合体投标,不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的每家成员单位同时具备上述3.1.1、3.1.2、3.2条资格要求,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满足上述3.1.1、3.1.2、3.2条资格要求即可。
3.4.3投标人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4.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违反本条规定,该成员及该成员参加的所有联合体的投标将被作为否决处理)。
4.4本工程投标金金额为:人民币 80 万元整。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喜鹊招标网www.xqzhaobiao.com上发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 2019 年 6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开始受理, 2019 年 6 月 13 日 10时3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1 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锦城天秀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9 年 5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前在 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9年 5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2019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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