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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州香港东莞进口红酒报关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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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州香港东莞进口红酒报关税金

进口瓶装红酒现行税率(所征收的税项,以人民币交纳):
A、 惠国关税 14%(关税:CIF ×14%);
2、东盟统一 0%
3、智利 0%
4、新加坡 0%
5、新西兰 0%
6、澳大利亚8.4%
6、秘鲁 8.4%
7、哥达 0%
B、 增值税:17% (增值税:[(CIF +关税额)/ (1-10%)]×17%);
C、 消费税:10% (消费税:[(CIF +关税额)/ (1-10%)]×10%)。
二、2升以下包装的葡萄酒进口综合税率: 关税:14%,消费税:10%,增值税:17%
综合税率=14%+(1+14%)×10%/(1-10%)+(1+14%+(1+14%)×10%/(1-10%))×17% =14%+12.6%+(1+14%+12.6%)×17%
=14%+12.6%+21.5% =48.2%
三税:关税 消费税 增值税 这三种税,在海关填发完税凭证之日起15日内交纳,是由海关来代征的。
代理进口质询电话:翟先生 :1273012989 新旧设备清关、食品饮料清关

深圳广州香港东莞进口红酒报关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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