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包括: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以及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其中,经营范围应当载明经核准等级的生产经营项目和商品类别。经营方式包括自产自销、代购代销、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零售、批发、批零兼营、客运服务、货运服务、代客储运、装卸、修理服务、咨询服务等等。合伙企业如果确定了事务的合伙人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登记事项中还应当包括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或者分支机构的情况。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这意味着,在此之前,合伙企业并未成立。“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公司选择采用合伙企业形式,其中包括股权激励平台、创投公司等。存在即合理,这恰巧说明,相比于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在某些方面具有鲜明优势,当其更能满足需求时,合伙企业就逐步登上了舞台。
注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需要2个合伙人,其中包括至少1个有限责任合伙人和1个普通合伙人。合伙人可以是个人或者其他合法的组织。
注册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 如果合伙人是自然人,那么他们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 有一份书面的合伙协议,该协议是确定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依据,并且需要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后签名、盖章生效。
3. 合伙人需要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这些出资可以是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在某些情况下,劳务也可以作为出资,但通常于普通合伙人。
4. 合伙企业有一个明确的名称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场所。
5. 根据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可能还有其他特定的条件需要满足。这些条件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异,因此建议在具体申请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人士。
6. 申请人需要提交完整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申请材料。如果材料且符合要求,企业登记机关应能够当场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否则,登记机关将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
合伙企业变更合伙人办理流程:
1. 全体合伙人应就变更合伙人的具体事宜进行充分协商,确保达成一致意见。这包括明确变更的原因、变更的合伙人、变更后的权益分配等关键内容。
2. 制定并签署合伙人变更协议。该协议应详细记录变更的内容、各方的权利义务等,作为变更过程的法律依据。
3. 准备并提交合伙企业变更合伙人的申请材料。这些材料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准备,以确保变更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 遵循先税务再工商的流程,向税务局提交变更申请。在税务局受理后,才能进行后续的工商变更登记。
5.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变更合伙人的申请,并提供与税务变更相同的申请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
6. 如申请获得核准,合伙企业将获得新的营业执照。此时,还需进行电子税务登记变更,向电子税务局提交变更后的合伙人信息和出资份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