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粉法:用细毛刷沾少许细铝粉,轻轻拂过指纹表面,马上显示出银灰色指纹(若是黑纸上的指纹,显示更明显),用2cm宽的透明胶带小心的覆盖在指纹表面(注意不能留下气泡),再小心的将透明胶带揭起,平整的贴在另一张白纸上,就可得到清晰的、可长期保存的指纹。
印三酮法:将印三酮溶于无水乙醇或丙三酮中配成溶液(老师提供),用棉签蘸取溶液((到讲台上排队操作)),小心的拂过纸面,将指纹表面润湿,再用电吹风微风吹干,可看到红色的指纹显形。
潜藏指纹往往是手指先接触到油脂,汗液或尘埃后,再接触到乾净的表面而留下,虽然肉眼无法看到这类指纹,但是经过特别的方法及使用一些特别的化学试剂加以处理,即能显现出这类潜藏的指纹。
指纹是由手指皮肤上的隆起线构成的特花纹,这些隆起线的起点、终点、分叉和结合被称为细节特征点。指纹可以分为三类:明显纹、成型纹和潜伏指纹。明显纹是目视即可见的纹路,成型纹是在柔软物质上发现的指纹,而潜伏指纹则是经身体自然分泌物如汗液转移形成的指纹,通常不易被肉眼看到,但在特殊处理下可以显现。
面积与特征考虑:指纹鉴定的标准还包括指纹面积的大小以及特征点的数量。如果指纹面积达到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以上,不论特征点多少,只要纹线流向、间隔数量相同,即符合同一认定的标准。若指纹面积小于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则需要依赖细节特征,如“拐弯、对顶、错头、交叉”等稳定的三级特征点,来符合同一认定的标准。
如果指纹留在纸张、卡片、皮革、木头等吸水性物品的表面,经过化学处理才能在化验室显形。常用的化学法有:
碘熏法——即使用碘晶体加温产生蒸气,它与指纹残留物的油脂产生反应后,便会出现黄棕色的指纹,立即拍照或用化学方法固定。
宁海得林(Ninhydrin)法——将试剂喷在检体上,与身体分泌物的氨基酸产生反应后,会呈现出紫色的指纹。
硝酸银法——硝酸银溶液与潜伏指纹中的氨化钠产生反应后,在阳光下会产生黑色的指纹。
萤光试剂法——萤光氨与邻苯二醛几乎马上与指纹残留物的蛋白质或氨基酸作用,产生高萤光性指纹,此试剂可以用在彩色物品的表面。
采集证据还可以使用其他的方法:
1、三秒胶法,即利用氰丙烯酸酯的气体与水和氨基酸分子反应而产生指纹。
2、适用于玻璃杯,窗框以及电灯开关灯光滑表面。,用细软的绒毛刷子轻轻拂去表面的灰尘。这些灰尘本来被汗粘在指印纹路中,去掉后,把干净的透明胶带按在指纹上,拿起后按在一张卡片上,注明时间,地点即可。
3、对粗糙表面上的指纹,比如车内饰物之类的,可用氰基丙烯酸盐粘合剂放在车内加热,并把车密封,这样会产生蒸气,是指纹变成白色,并固定在原地。在用方法1取下指纹。
4、对于纸上的指纹,用喷雾剂在纸上喷射茚三酮,用熨斗加热即可。
5、对于室内找不到指纹时,关掉房内所有的灯,用激光探测装置扫射房间,可以让指纹上某些化合物发光,把指纹拍摄下来就行了。
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可以运用物理的、化学的知识采取指纹,然后按照程序进行司法鉴定。采取到不同类型的指纹所运用的鉴定方法是存在差异的。从人的手指或皮肤上采取指纹是比较简单的。
指纹的捺印其一应使用的印泥或印油,防止印泥或印油在手指上堆积,形成捺印指纹的模糊和不清晰。印泥和印油为红色、兰色、黑色均可。其二是捺印指纹的顺序是以右手的食指、拇指、中指为依次顺序的,如果右手手指因特殊情况,指纹捺印不能满足要求时,可用左手的食指、拇指、中指依次代替,好在指纹捺印中 注明。其三在捺印过程中是将手指平放在要捺印的有关材料或文件上,从左至右用手指滚动捺印,捺印的力大小要掌握火候,这样指纹的纹路会清晰地留在材料或文件上,好在捺印前确认印泥或印油在手指上遗留的程度。也可请人员或有这方面知识的人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