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荣敏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服务项目:
一、公司注册 (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
二、工商变更 (经营范围、资金、法人、股权、名称、营业期限、认缴期限、地址等)
三、财税服务(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进出口账务等)
四、 知识产权服务(商标、、软著、高新、版权等)
五、 (一般纳税人审批、、进出口经营权、印刷等)
六、公司注销(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
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对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进行了界定。 条件一,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规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4月30日前已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或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2018年4月30日前已自愿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注意: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此次允许转登记的,不包括按照500万元的标准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营改增企业。 条件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税销售额没有超过500万元。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 只有上述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的一般纳税人,才可以转登为小规模纳税人。
1、根据税法规定,新开业和年应税销售额未达标准的纳税人只要会计核算健全就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标准的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一旦年应税销售额满足了相关标准,就在规定期限内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且今后不能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计税方法不同
一般纳税人原则上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等特定应税行为的一般纳税人也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二、税率与征收率不同
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简易计税的除外),目前税率包括16%、10%、6%,0。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目前征收率包括5%、3%。
三、纳税申报期不同
一般纳税人缴纳,原则上实行以月为纳税期申报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原则上实行以季度为纳税期申报纳税。
四、使用不同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和取得。
除部分特定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自行开具外,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开,如果需要开具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
五、抵扣进项税额的区别
一般纳税人:
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额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额按规定进行抵扣;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即使取得了也不能抵扣;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纳税申报备查资料
纳税人在月度终了后,应将备查资料认真整理并装订成册。
属于整本开具的手工版及普通的存根联,按原顺序装订;开具的电脑版,包括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的存根联,应按顺序号码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开具份数装订。
对属于扣税凭证的单证,根据取得的时间顺序,按单证种类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份数装订。
装订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规定的《征税/扣税单证汇总簿封面》(以下简称“《封面》”),并按规定填写封面内容,由办税人员和财务人员审核签章。启用《封面》后,纳税人可不再填写原的封面内容。
纳税人当月未使用完的手工版,暂不加装《封面》,两个月仍未使用完的,应在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剩余部分剪角作废的当月加装《封面》。
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及收购凭证在其整本使用完毕的当月,加装《封面》。
封面》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单位名称、本册单证份数、金额、税额、此种单证总册数及本册单证编号、税款所属时间等,具体格式由各省国家税务局制定。
装订要求:按月份单证类别装订成册,属整本开具的应按原顺序装订,不得拆本装订;其他不属于本装订的,每册按25份装订,如不足25份,可按实际份数装订。存根联装订,按顺序25份装订。
五、《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主表及附表)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购领。
的注销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在一般纳税人年审和临时一般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过程中,对已使用防伪税控系统但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如果会计核算健全,且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取消其一般纳税人。1.虚开或者有偷、、抗税行为;2.连续3个月未申报或者连续6个月纳税申报异常且无正当理由;3.不按规定保管、使用、税控装置,造成严重后果的。
认定标准编辑
根据《暂行条例》及其《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关于北京等8省市改征试点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
《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认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函〔2012〕227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如下:1.《一般纳税人通用申请书》;2.《税务登记证》副本;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明及其复印件;4.会计人员的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5.经营场所产权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及其复印件;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认定标准编辑
根据《暂行条例》及其《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关于北京等8省市改征试点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
《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认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函〔2012〕227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如下:1.《一般纳税人通用申请书》;2.《税务登记证》副本;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明及其复印件;4.会计人员的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5.经营场所产权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及其复印件;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不予认定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4.非企业性单位
5.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认定程序
1.纳税人提交申请
2.税务机关核对申请资料
3.税务机关实地查验,出具查验报告
4.税务机关认定不予认定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4.非企业性单位
5.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认定程序
1.纳税人提交申请
2.税务机关核对申请资料
3.税务机关实地查验,出具查验报告
4.税务机关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