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批文
5、法人股东出具的委派人员参加股东会的委派书(盖法人股东公章)及被委派人身份证复印件
6、股东资格证明
7、公司章程两份
8、创立大会纪要
9、股东会纪要
10、董事会纪要
11、监事会纪要
12、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书及经理聘任书、监事任职书
13、筹办股份有限公司费用的财务审计报告
认缴制
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后,工商部门只是做登记,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报告,但是公司章程还是需要注明股东出资金额,以及金额的认缴期限。各股东应在承诺的认缴期限内缴纳完毕,并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工商部门会对企业进行抽查,如果企业在认缴期限到期后,银行的对公账上的金额没有达到之前确定的认缴金额,工商部门将会对该企业进行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进行公示。
新办企业收到涉税事项办结的手机短信息提示后,请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如下材料: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办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属税务代理人的,还需提交税务代理合同(原件);
(3)需要申请发票的,应提交发票章;
(4)需要申请增值税发票的,银行许可证或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原件);需要申请高开票限额十万元的增值税发票的,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至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实名信息核验;
(5)“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主)。
材料符合要求的,将当场发放办理结果。需要当天领用增值税发票的,可即至税控服务商购买税控盘,并至办税服务厅办理税控盘初始发行,当场领用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