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 米粉店 火锅店 卤煮店 蛋糕店,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
《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统一整合为《食品经营许可证》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食品经营场所和食品经营场所外设置的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以及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的示意图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
两个员工的健康证及他们的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
食品流通许可证已于2015年废止,同年10月1日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具体参考《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7号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 毕井泉
2015年8月31日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请资料: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
3、申请报告;
4、经营场地、仓库场所的证明文件,包括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和出租方的房产证明的复印件;
5、经营场所、仓库布局平面图。
6、拟办法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的身份证、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的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7、技术人员搜索一览表及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8、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文件目录;
9、企业已安装的产品购、销、存的信息管理系统,打印信息管理系统首页。
10、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11、质量管理人员在岗自我声明和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声明,包括申请材料目录和企业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12、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