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奶粉检验检疫需要的资料:1、国外产地证 2、产品标签样张(食品成品,原材料类的一般不需要)3、标签内容中文翻译4、国外出口商提供的出口检验检疫文件,其他文件为合同、箱单、*、关单、海洋运单。 进过进出口检验检疫局以后会核发CIQ*,估计需要半个月左右的时间,拥有这个*后才可以进入。 食品类的货物全部都是法检,所以都是先报检后报关,不同于非法检类物品,可以先报关后报检。
报检流程:预录入(电子申报)-----收到回执后报检员去现场陪同检验检疫人员进行检验,进行必要解释-----后面可能出现两种情况:1.现场检验合格则---采样-----实验室检测-----合格后拟证(不合格的,可申请复审,复审不合格,则直接被枪毙)----证稿审核---检务复审---出具卫生*---客户提货进入销售。2.现场检验不合格---能返工整理的,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返工整理后再申请检验;不能返工整理得----出具不合格*
奶粉进口注意事项及流程,在从事食品进口工作时,有几个方面加以注意:
一、企业应合法,业务要得到认可
代理商或经销商要审查国外生产企业的资质,确保其合法性。根据新出台的《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即国家认监委)统一管理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制定、公布《实施企业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国外生产企业向中国输出《目录》中所列的食品时,除企业要向国家认监委申请许可证,企业所在国家(地区)的兽医服务体系、植物保护体系、公共卫生管理体系也须经国家认监委评估合格。
二、进口奶粉收货人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包括货物的品质*、产地证、安全卫生*、农药及熏蒸剂、添加剂使用证明等单据。在货物入境申报时,进口食品收货人须将这些单据与其他货运单据及商业单据一同提供给检验检疫机关。进口预包装食品时,应提前印制中文标签,其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94)之规定。
三、进口奶粉到港后的申报
进口食品进港后,要由进口商或代理人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提供相关货运单据、商业单据、卫生资料等。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后,为尽快疏港,监督人员将开具“卫生检验放行通知单”,货主凭此单报关、提货。货物通关后,应存放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库房,监督人员将对货物进行现场卫生检查和卫生监督,同时随机抽取部分样品。监督人员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参照输出国(地区)食品卫生状况,货物在运输、贮存中的状况及现场监督情况,确定检验项目,将样品送实验室检验,在此期间,货物应封存,不得使用或销售。如经检验合格,检验检疫机构将出具卫生*,该批食品可以使用或销售;如经检验不合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该批货物将视不同情况,给予销毁、退货、改做它用或重加工后食用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