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加强与客户有效沟通,充分理解并确定客户明确及潜在的要求和期望,确保餐饮服务和食品在质量和安全方面均能适合客户需要,增强客户满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与客户,以及公司内部就产品有关的客户需求进行识别、评审和确定的活动,以及与客户沟通管理,客户对服务投诉的处理。
3. 职责
3.1业务部:沟通、评审客户的产品要求,签订合同,客户服务;与客户进行现场沟通。
3.3 总经理:审批、监督合同的执行。
4. 定义
无
5. 工作流程
5.1 客户产品要求的识别
5.1.1当客户有需求时,业务部在接受相关资讯后,依据本公司产品服务和安全食品的能力展开客户沟通作业:依客户需求报价给客户。如不合要求,则修正报价后重新送客户确认直到双方达成共识。在适当时,公司其他人员也可执行本条款作业。
5.1.2在收集足够信息的基础上,经由评审(5.2立项评审)确定是否作为公司商业项目予以跟进。
5.1.3客户产品要求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名称和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产品品名、规格、数量、交货日期、交货方式、生产基础设施条件、及其他与服务、食品安全有关的要求等等。
需要时,由客户提供相关的资料(如样品、招标书等)表明其要求。
5.1.3 伴随客户要求而产生的其他产品要求:
a) 产品的预期或规定用途所必需的要求;
b) 公司的承诺;
c)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5.1.4适当时,还应考虑委托方、竞争对手和合作伙伴在同类项目的市场关系作为对客户产品要求的正确认识的补充资料。
5.1.5客户的产品要求识别结果应予以记录(《客户要求报告与评审表》)。
5.1.6 客户有要求或竞争需要时,由业务部编制投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