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师公证是指人民共和国委托的香港律师对其所需要的文件进行核实、核查、证实并送交人民共和国驻香港机构(司法部)加盖转递章,用于香港公司在中国内地投资时使用。
香港律师公证的作用:
香港公司的文件直接拿到中国国内是无法使用的。中国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中提到: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毋庸置疑,进行香港律师公证对香港赴中国内地投资的公司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企业公证文书类别
证明有限公司情况,包括注册地址、注册编号、股东、董事、决议书、注册资本等资料; 证明无限公司中资东主或合资股东情况、成立日期及商业登记号;及 提供公司出具之书面单据,会计报告,银行资信,拥有物业证明,按揭状况,已签订之合同包括担保文件及其它有关企业之资料等。在中国国内成立办事处的公证文件,则包括与内地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签订如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补偿贸易合同、货物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房产买卖、租赁合同、工程承包、企业承包合同等;参加国际招标;签与诉讼;及申请商标、外观设计及发明注册。
身份证明书
当你在内地以香港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人的无限责任公司形式参与投资,此时要办理香港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的证明书。如果是以资股东身份参与投资,此时要辨理个人身份证明书,通常要提供香港身份证及回乡证。
公司资料状况证明书,当内地律师处理一宗涉及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的诉讼时,此时通常需要证明这家香港公司的主体资格,提供的资料通常包括:
(1)该公司注册证明书复印本;
(2)该公司周年申报表复印本;及
(3)该公司商业登记证复印本等资料;
法律意见书公证
当香港执业律师对某一法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在内地需要作为法庭证据使用,此时通常还要做《法律意见书出具人身份证明》,附件包括:
(1)签署确认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之身份证明文件复印本;
(2)签署确认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之有效执业证书中文版复印本(如是英文版,须一并提供中文译本)及
(3)律师事务所的商业登记证复印本。
董事会丶股东会决议证明文书
当香港公司在内地成立的资企业、合资企业,资产或股权转让时,或者需要委托内地律师办理讼诉事宜时,此时需要由香港董事会通过决议;公司只有一位董事的,该位董事需亲自到律师行签署文件;多位董事的,可以全部董事到律师行签署或者由一位董事带上已经签署的董事会决议到律师行签署文件。当然还可以办理无限公司(商号)资料证明,资公司东主或合伙人决议证明。
撤销注册香港公司恢复的条件是什么:
1、 向原讼法庭提出的要求将有关公司恢复列入公司登记册的申请,可由以下人士提出——曾是该公司的董事、成员或债权人的人;或原讼法庭觉得在有关事宜中有利害关系的任何其他人(包括);
2、处长认为合适而附加的任何其他条件;
3、申请须在解散日期后的20年内提出。
撤销注册香港公司恢复的流程:
1、 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撤销注册原因,申请恢复注册原因;
2、 由律师准备恢复注册香港公司的法院文件,其中一位董事须要到律师事务所签署法院文件;
3、 律师向法院递交恢复注册香港公司的文件;
4、 向注册处递交所欠年度的周年申报表;
5、 向税局申请缴交所欠年度的商业登记费,申请更新商业登记证;
6、 向银行申请恢复账号或向香港申请退回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