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高新企业认证?东营想办理高新企业认证需要去哪里?认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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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享受税收政策 1、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当年起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和《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二、济南高新企业认定好处 1、税收优惠:为鼓励企业技术进步,新税法规定,对国家需要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税收优惠。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加计扣除50%。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专项资金:市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鼓励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1)市设立技术创新资金,风险投资、贷款贴息、贷款担保等方式,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