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星开始(1967年)的为美国安排(AMA)具有,这以后“转让”予NHTSA,并成为属下急救效劳(EMS)的标志。初,美国交通部(DOT)的道森·米尔斯(Dawson Mills)曾恳求美国红十字会供给红十字标志给EMS的救助车运用,但被回绝。这以后,米尔斯向AMA的“德克”法林顿查询可否供给生命之星,后来被同意。而这六边的星由里奥 R‧乔纳森(Leo R. Schwartz)命名。生命之星在1977年2月1日注册为确保记号。
香港消防处在2006年9月为具有的救助车车身加上生命之星。而台湾的消防队救助技能员会穿上印有生命之星且在下方写上EMT(Emergency Medical Technician)的衣服,在救助车亦有相同图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