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合益德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是财政局备案的正规评估公司,在业务流程上,我们始终坚持规范化、系统化操作,从初步咨询、现场勘查、数据分析、评估报告编制到后的报告交付,每个环节都严格把控,评估过程的与准确。同时,我们注重与客户的沟通,确保在整个过程中,您的需求和期望都能得到充分的考虑和满足。
北京中合益德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是财政局备案的正规评估公司,我们不仅拥有广泛的业务覆盖、公正的收费标准,更有的团队和严谨的流程作为保障。所以选择我们就是选择、诚信和的服务。期待与您的合作,共同实现资产价值的大化。中合益德资产评估公司竭诚为您服务,欢迎您的来电咨询!
1、可比销售法评估采矿权价值:
参照近期相似地质与环境条件下的采矿权转让案例,对比参数并调整差异,以评估目标采矿权价值。
2、重置成本法评估采矿权价值:
采矿权重置成本大致等于探矿权重置价加使用费。探矿权重置全价涵盖地质勘查、研究、实验及建筑等费用,通过加权平均效用系数调整得出。
3、收益现值法评估采矿权价值:
采矿权价值为采矿经营期内,扣除成本、税费及企业所得税后的剩余净利润现值总和。采用此方法计算净利润,遵循会计原理,结果易于接受。
采矿权价值评估方法缺陷
1、可比销售法:
在中国,因采矿权市场历史短、有效案例少且评估质量不一,加之可比性随时间变化,隐私内容难以公开,导致可比销售法难以实施,调整后的参数也难满足市场需求。
2、重置成本法:
采矿权评估中,重置成本法不适用。因矿业资源形成特殊,市场交易无重置成本概念,且资源加工费和市场价随时间大幅波动,基础成本与未来成本对应性差,仅具参考价值。
2、收益法:
收益法虽较其他方法科学,但折现率确定是一大难题。高折现率虽能反映投资不确定性,却易低估潜力项目价值;低折现率则可能高估某些采矿权价值,导致评估结果难以准确合理。
成本途径评估基于贡献原则和重置成本原理,通过成本反映价值。这类方法修正或调整有效勘查工作的重置成本来估算矿业权价值。它适用于矿产资源预查和普查阶段的探矿权评估,但不适用于勘查程度较低的稳定沉积型大中型矿床普查阶段探矿权评估。
市场途径评估依据替代原理,通过比较评估对象与市场上矿业权交易案例的差异,间接估算其价值。可比销售法是其一种,通过对照评估对象与相似交易环境中的矿业权技术、经济参数,调整参照物成交价格以估算评估对象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