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外合资
(一)投资方关于设立合资、合作企业的申请;
(二)投资各方共同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投资各方共同签署的合同、章程及其附件等。
2、资
(一)投资方关于设立资企业的申请;
(二)投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投资方签署的章程及其附件;
(四)投资方的主体资格证明(公证书、认证书)。外国投资者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