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主管机构SASO于今年4月发布公文, 自2017年5月1日起,范围内的照明产品若未按第二阶段实施要求获得SASO能效注册certificate将被禁止进口到沙特,并明确要求产品符合性认证(COC)机构应对范围内产品符合能效标签要求的情况进行核查,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产品拒发沙特COCcertificate。
沙特标准SASO -2870/2015于2016年5月1日开始强制实施,该标准包括了光通量在60-12000流明之间的如下定向和非定向照明产品(详见标准):
白炽灯
自镇流紧凑型荧光灯
卤素灯
LED灯
SASO 2870/2015标准范围内的产品因功率不同将分三个阶段执行新的能效要求:
阶段:2016年5月1日;
第二阶段:2017年5月1日;(现在已经进行到这一阶段了)
第三阶段:2019年1月1日;
2016年5月1日起,额定功率60W及以上的各类定向及非定向灯泡纳入管制范围。2017年5月1日起,额定功率60W以下的各类定向及非定向灯泡纳入管制范围。
法令SASO2870/2015明确了在法定的照明产品的能效、功能、标签以及能效标签方面的要求。标准还对与光源产品的安全,电磁兼容以及有毒有害物质也做出了要求。
自2016年5月1日起,光源产品的制造商或出口商出口前需要确认自己的产品符合SASO2870的要求,同时在沙特标准局进行注册,申请获得能效certificate,并在产品上加施对应的能效等级标贴。所有在标准要求范围内的产品,运抵沙特海关时将被检查标贴标识及注册certificate。
标准摘录:
1. 该标准明确指出,产品的说明书和警告语同时有英文与阿拉伯文版本;
2. 特殊用途的灯泡,在包装和提供的其它资料上明确说明产品的预期用途,并且说明产品不适用于普通家用照明;
3. 对于普通家用或类似用途的灯泡,该标准主要评估:
一.灯泡能效等级:主要分为A、B、C、D、E、F与G这7个等级。
二.灯泡的性能要求:如寿命、流明维持、开关循环、启动时间、显色指数与功率因素等要求。
三.灯泡上显示如下信息:商标、输入电压、额定功率、原产国。
以上信息在标签、外包装、说明书以及网站上用英语和/或阿拉伯语清晰标注。
灯泡所含有害物质的评估要求:包含铅(Pb)、镉(Cd)、6价铬(Cr6+)、多溴化联苯(PBB)、多溴联苯醚(PBDE)以及汞等物质。
灯泡的能效标签要求:该标签在包装上,并且是消费者清晰可见的位置。
第二阶段能效要求包含的照明产品范围
申请的流程:咨询热线:
1.填写申请表
2.递交报告
3.SASO审核
4.申请成功客户能效标签和certificate。
注册费用按等级付费,由沙特客户在当地支付沙特币
A:1500(沙)
B/C:2000
D/E:2500
F/G: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