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设计将现状标志牌更换为符合深圳市地方技术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DB 3201/T 256-2015)的标志牌,同时将主干路标志牌改造提升为LED主动发光标志牌,提高夜间行驶安全,美化片区夜景。将限制速度标志、禁止鸣笛标志和禁止停车标志由分开放置改为组合放置,尺寸由直径80cm调整为直径120cm。
标牌内容及尺寸按《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DB 3201/T 256-2015)要求调整底膜采用Ⅳ类反光膜,文字图案采用Ⅳ类反光膜。本次设计在立柱上加贴开发区标志,开发区标志由业主确定,实施前应征得业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