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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商务部部长助理王超出席开幕式,并与巴基斯坦商务部秘书(副部长)苏勒曼×甘尼共同宣布《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将于10月10日生效实施,从而标志着中巴两国将建成一个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等内容全面的自贸区。
《中巴自贸协定》实施以来,两国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发展迅速。2007年,双边贸易额65亿美元,其中我国出口54亿美元,进口11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5%、28%和10%。尽管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2008年双边贸易额仍然达到70亿美元,其中我国出口60亿美元,进口10亿美元,同比增长1.3%、3.2%和降低8.9%。2009年上半年,双边贸易额31亿美元,其中我国出口26亿美元,进口5亿美元,同比下降13%、15%和0.3%。借助于《中巴自贸协定》,中巴双边贸易明显好于两国分别对全球和绝大部分国家的贸易情况。目前,我国已成为巴第四大贸易伙伴。
原产地证是全国各地通用的,国外海关不管你的货是在中国哪个港口出口,只要有这个巴基斯坦FTA原产地证能证明你的货是在中国生产的就行了。没有限止你的货在哪个港口出就一定要在当地办理签证,不是的。广东签的证全国各地都是通用的,原产地证办理不受区域限制。
中国-巴基斯坦FTA原产地证是指巴基斯坦进口商要求我国出口商提供由国家机关签发的出口商品享受关税优惠的重要凭证,是一种国外进口清关用的证明文件。在我国,中国-巴基斯坦FTA原产地证由检验检疫局(简称商检局)机构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