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进口项目】:红酒、啤酒、橄榄油、椰子油、葵花油、大豆油、菜籽油、咖啡、咖啡豆、巧克力、茶叶、果汁饮料、矿泉水、饼干、蜂蜜、麦片、果干、罐头、糖果、食品添加剂、薯片、牛奶、成人奶粉等食品进口清关服务
一、红酒进口税率:
红酒海关编码:2204210000
1、红酒进口关税:14%
2、红酒进口增值税:16%
3、红酒进口消费税:10%
二、红酒进口报关流程
1、国外采购并准备清关单证
2、提供资料办理标签预审
3、发货到港办理清关手续(报检、报关、交税、商检抽样)
4、办理卫生证书
5、放行送货
三、红酒等进口国外需提供的资料:
1、装箱单:packing list
2、贸易合同:contact
3、Invoice
4、原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5、卫生证:Sanitary certificate
6、正标,背标及中文解释:Label sample for both original language and Chinese
■进口路线:国外————香港/广东口岸————国内配送————目的地(客户)
一站式进出口物流方案供应商-伟顺(中国)公司
One-stop import and export logistics project supplier-WeiShun(China)Company
全球货运进口清关|**一线港口,机场|进口物流门到门
欢迎致电及邮件、聊天方式咨询。
伟顺进口物流供应链服务
The Weishun Import Supply Chain Services
业务专员:付小姐(vikki)
Direct Line: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腾龙商务大厦701-702室
ADD Room 701-702, Tenglong building, Hongfu Road, Nancheng Area
Dongguan City Guangdong Province China
进口资讯;
经查,原告的“茶π”饮料产品自上市以来,依托“农夫山泉”的品牌优势,投入巨额广告费进行推广宣传,该产品在国内已具有一定度。其包装装潢创意特,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符合特有的包装装潢构成要件。经当庭拆封比对,被控侵权果茶饮料与“茶π”系列饮品,不仅在包装瓶的设计、整体造型、瓶贴的位置布局、底色、图案元素等细节处理与原告产品相似,且饮品的四种口味也与原告“茶π”对应、相同,造成一般消费者在购买时,不易对涉案商品进行区分,或产生涉案商品存在相互关联的误解,对原告构成不正当竞争。
就侵权责任的认定问题,被告动力健公司作为侵权产品的生产商,其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被告能力源公司作为侵权产品的受委托方,为被告动力健公司代工生产侵权产品,直接参与了侵权行为的实施,构成共同侵权。两被告内部之间系委托合同关系,但并不能因此而免除任一方对外的民事责任,故两名被告应对侵权行为共同承担责任。因原告未向法庭提供侵权受损或被告侵权获利的直接证据,济南中院根据被告的经营规模、过错程度、侵权产品的销售范围,以及原告产品的程度及制止侵权合理费用开支等因素,酌情赔偿数额。
综上,济南中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农夫山泉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生产、经营、销售与原告“茶π”饮料产品的包装装潢近似的饮品;并赔偿原告农夫山泉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