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水批件碳钢卡压式管件原材料要求
1、材料
1.1 管件及管件连接用钢管的材料牌号为GB/T 700-2006规定的Q215A或Q235A。钢管其他要求和试验方法等按附录A的规定。
1.2 密封圈的材料为氯化丁基橡胶、三元乙丙橡胶氟橡胶、丁腈橡胶;其尺寸要求和试验方法等按附录B的规定。
2、外观
管件表面应平滑,无滴瘤.粗糙和锌刺,无起皮,无漏镀,无残留的溶剂渣,在可能影响热浸镀锌工件的使用或耐腐蚀性能的部位不应有锌瘤和锌灰。
3、尺寸公差
3.1管件的承口尺寸偏差应符合规定。
3.2管件外形长度尺寸偏差应符合规定。
3.3管件垂 直度要求应符合规定。
3.4管件未注尺寸的线性和角度公差应按GB/T 1804-2000之m级的规定,转换接头内、外螺纹公差应符合GB/T 7306.1的规定。
PE聚乙烯管材 涉水批件
生产阶段(“M”阶段)内衬管要求
1.材料
1.1总则
1.1.1生产内衬管所用的材料为聚乙烯(PE)混配料或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混配料。
1.1.2可添加使用来自本厂的同一牌号的生产同种产品的清洁回用料。不应使用外部回收料、回用料。
注:在使用本厂回用料的情况下,由制造商与用户协商一致并采用合适标识。
1.2材料类别
所用内衬管材料分为聚乙烯(PE)混配料或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混配料两种,其中PVCU内衬管按材料分为通用PVC-U与改性PVC-U。
通用PVC-U混配料应符合GB/T 20221中3材料的要求。
改性PVC-U混配料除聚氯乙烯树脂含量(质量分数)可低于80%,维卡软化温度可低于79℃但应55℃,其他要求应符合GB/T 20221中3材料的要求。
由PVC-U混配料制成的内衬管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
注:通用PVC-U和改性PVC-U具体性能区别。
1.3原材料
原材料性能应符合规定。
涉水批件箱式无负压供水设备增压装置、稳流罐要求
1、增压装置
1.1 由变频控制器、水泵、压力变送器、电动调节阀及连接管道等组成。
1.2 增压装置安装在水箱出水口的位置。
1.3 增压装置应能将密闭水箱中的水增压到与供水管网相同的压力。
1.4 增压装置与水接触的过流面材质应为不锈钢。
1.5 应按图样和工艺进行制造、安装,按规定进行调试。
2、无负压流量控制器
2.1其与稳流罐配套选用,按接口法兰尺寸分为DN50、DN80、DN100、DN150、DN200、DN300六种规格。
2.2应具有随时监测供水管网压力,并可调节输出流量大小的功能,同时具有数字显示和预瞥功能。
2.3应按图样和工艺进行制造、安装,按规定进行调试。
2.4无负压流量控制器壳体及与水接触部位应采用不锈钢材质。
2.5无负压流量控制器的承压不低于0.6MPa。
3、主泵机组
3.1主泵机组应选用有相关生产许可证的制造单位,且应有产品合格证。
3.2主泵机组的扬程和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他性能应符合GB/T5657离心泵技术条件(III类)的规定,与水泵配套的电机性能应符合GB755的规定。
3.3水泵应选用过流面材质为不锈钢的低噪声离心泵。
3.4主泵机组应配置备用泵,能够自动交替切换,互为备用。
4、稳流罐
4.1稳流罐的设计压力应不低于供水管网的大供水压力。
4.2稳流罐的材质应不低于奥氏体不锈钢06Cr19Ni10。
4.3 稳流罐的设计、制造、检验等应符合GB 150的规定。
5、密闭溢流装置
5.1由翻板、平衡轴、挡板、配重等组成。
5.2安装在溢流管出口弯管向下1/3处。
5.3应能靠水的重量推开翻板将水排出。
5.4材质应不低于奥氏体不锈钢06Cr19Ni10。
6、管路系统
6.1管材应采用不锈钢管,材质应符合GB/T12771的规定。
6.2管路配用的管件应采用标准件。
6.3管材、管件、阀门的选用及连接方法应符合GB/T 50236的规定。
6.4管路在低处应设有排水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