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纹是人类手指末端指腹上由凹凸的皮肤所形成的纹路,指纹能使手在接触物件时增加摩擦力,从而更容易发力及抓紧物件,它是人类进化过程式中自然形成的。 伸出手,仔细观察,可以发现小小的指纹也分三种类型:有同心圆或螺旋纹线,看上去像水中漩涡的,叫斗形纹(whorl);有的纹线是一边开口的,即像簸箕似的,叫箕形纹(loop);有的纹形像弓一样,叫弓形纹(arch)。除总体形状不同之外,各人指纹纹形的多少、长短也不同。
早期指纹学的发展
中国是早运用指纹技术的国家早在两千多年前的西周,人们在签署契约、供状画押时就捺手印了 《秦简·封诊式》“穴盗”篇就有记载系统研究指纹及其人身识别价值的是人对犯罪侦查方法作出的贡献。
指纹技术起源于中国,据考古实物和史料记载已有数千年的历史。指纹技术发端于制陶术。据考证,在不晚于公元前1620年,由于千百次的制陶活动,指纹无数次地在陶坯上反复地展现其形象,终于有一 天,指纹的特性被发现,充满想象力的先民将其应用到经济交易活动中。主要应用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和手相术。由此看见,在指纹技术理论方面,我国早发现指纹人各不同和不变。实践上,我国也是早将指纹应用于个人识别的国家。是指纹学的发源地。但早期运用指纹的事例并不表明人类已经将指纹用于人身同一认定。实际上认识到手印所产生的不同纹线形态和运用这些不同形态的纹线去解决人的同一认定是有本质区别的。
指纹学兴起于欧洲。19世纪由于当时资本的生产推动了自然科学和应用技术的迅猛发展。其中人体解剖学、组织学和生理学的发展,直接为指纹学打下了科学的理论基础。同时,于犯罪斗争的需要也直接推动了指纹学的发展。
指纹鉴定在刑事侦查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犯罪现场常常会留下犯罪嫌疑人的指纹,通过与现有指纹数据库的比对,可以快速确定嫌疑人身份。指纹鉴定也被广泛应用于个人身份认证领域,如解锁手机、进入安全区域等。 然而,指纹鉴定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例如,指纹图案可能会受到损伤、污染或者变形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比对结果不准确。此外,指纹数据库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也对鉴定结果的可靠性产生重要影响。 总的来说,指纹鉴定是一种有效、可靠的个体身份确认方法,但在具体应用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指纹鉴定服务是一种通过比对和分析指纹信息来确定人员身份的技术和服务。指纹是人体皮肤表面的纹路,每个人的指纹都是的。指纹鉴定服务主要通过采集、存储和分析指纹信息,以帮助警察、法院和其他相关部门确认人员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