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工业机器人/代理海外提货业务-中检服务旧工业机器人/代理海外提货业务-中检服务辽宁大连
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进口设备审核清单(由外资管理部门出具);
3、有关部门的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9)印刷行业需另提供:
1、印刷行业及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
2、新闻出版署意见反馈函。(办理程序:由进口用户持申请表、申请报告及上述书面材料到国家机电办开具征求意见函,送交新闻出版署征求意见,待意见反馈后,国家机电办根据反馈意见开始办理。在用户取证时,须提供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旧机电产品备案联系单
10)合同或协议
11)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需办理机电证时提供)
以上资料中,1~5项为提供,6~9项必要时提供。
2、申请人提交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应符合如下要求:
1)清单一式两份,打印,除核销栏不填外,其余栏目均需填写,不得涂改。
2)数量、金额栏要总计,合同金额如以其它币种结算同时以美圆计。
3)为防止证书频繁更改,申请人填写的HS编码事先应经海关相关部门确认;
4)设备状态栏的填写要求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