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条例编辑章总则条为了加强公共客运,规范公共客运市场秩序,服务,客运客运保障乘客
、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权益,促进公共客运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继续深化道路客运企业改革
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引导客运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以《公》为依据,加快企业经营机制改造,废除原有的不合理的企业制度,改革现存的有弊端的精制度,用现代的、的管理思想、理念、方法和手段实行科学管理。促进道路客运企业集约发展,引导规模、资金、品牌、管理等方面具有优势的大型客运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兼并重组吸纳经营管理方式落后、竞争力不强的弱小企业,促进道路客运市场格局调整。清理客运车辆经营,大力推进道路客公司化改造,新开通的客运班线和新投放的客运车辆全部实行公司化管理,对现有客运班线由道路客运企业通过置换、收购、作价入股等方式实行公司化改造,不实行公司化经营的客运车辆经营期限届满后,由许可机构收回经营权。
注意事项:
1.密切注意路面及地理环境,尤其是通过村庄、路口、车站及行驶于山路转弯处时,应仔细观察周围情况,做好避让停车的准备。
2.雾天能见度小于1公里时,开大灯和后雾灯。开大灯不仅是为了看清前车,更重要的是提醒前车。否则前车在雾大时并线前很难发现后面有车,容易造成后车追尾。
3.如果雾继续增大,应开前雾灯。前雾灯有两种,一种为黄色照射型,主要利用黄光的强穿透性看清前方。另一种为下方投射型,主要照亮车前近处的地面。也非常管用。
4.当能见度不足百米时,在降低速度的同时应开双跳灯。一则黄色的灯光穿透强。二则闪烁的灯光对后车司机眼睛的刺激性强,有警示作用。
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模式
加强客运市场规划管理,改变过去客运市场管理无规划、客运市场调整无依据、被客运企业牵着鼻子走的被动书面,引入客运线路规划理念,科学制定客运网络规划,构建布局合理、衔接顺畅、经济便利、安全有序的道路客运网络体系。完善客运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落实道路客运线路运营统计分析、运力发展计划公示发布、线路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标投标、经营权使用合同制、企业和人员质量信誉考核、安全生产评估等管理制度,避免因市场恶性竞争、行业不规范管理等引发的各类矛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道路客运业行政许可事项,对可由运输市场自行调解的审批项目应予以取消,对涉及行业标准的制定、沟通服务的事项转移到社会中介组织;推进保留审批项目的规范化,明确法定条件,规范服务标准,优化审批程序。
加大道路客运市场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