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保障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和公共卫生,
旅客应自觉接受和配合本站值勤人员对危险品检查。
以下物品严禁进站寄存、托运及携带乘车
:⑴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⑵有可能损坏、污染车辆或有碍其他旅客的物品;
⑶有性异味的物品;⑷法律和规定禁运的其他物品。
2, 旅客应持所购,候车室等候上车,留意所乘班车,
及时检上车,避免漏乘错乘。未经检,旅客不要月台或自行登车。
严禁旅客在车场和班车卡位随意走动或蹲立,确保。
3,、班车的线路、班次、时刻、价等如有变动,以本站当天为准。
班车如遇意外晚点、停开或变更车辆类别,
本站按交通部汽车旅客运输规则36 条的规定处理:
本站在收到班车因意外晚点、停开的后将及时发出公告;
旅客需要改乘,本站予以改乘签;旅客需要,本站退回全部;
变更车辆类别,本站退还或补收价差额。对班车因意外晚点、停开或变更车辆类别,本站无经济赔偿责任。
1、 根据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规定,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每班车免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因此,凡携带可免乘车儿童的旅客购时,请预先向售员说明,同时每位乘客只限带一名免儿童。
2、 凡持有明,执行防汛、抢险、救灾等紧急公务的人员,以及残疾军人、因公至残的、现役军人、两院院士、记者,可购。伤残军人或因公至残的,凭颁发的残废军人抚恤、伤残抚恤购买优待,按照具体执行价的50%售。
3、 旅客随身携带乘车的行李包裹,每一张全免费10千克,每一张儿童免费5千克,体积不能超过0.02立方米,以能放置本人座位下及车厢行李架上为限,超过规定时,其超过部分按行包快件收费,占用座位时按实际占用座位数购。
1.乘坐长途车须在站台或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在道路上搭乘机动车,应当从车身右侧上车;不得强行上下或者攀爬行驶中的车辆。
2.不要在车行道上或交叉路口处拦出租车,应当在非交叉路口处的行人道上拦出租车。
3.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车和火车。
4.机动车行驶中,不要将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5.车辆行驶中,不要与驾驶员闲谈或者有妨害驾驶员操作的行为。
6.车辆在高速行驶中,不要在车内,不向车外抛弃物品,乘坐前排时应系好带。
7.乘坐货运机动车时,除驾驶室外,不要乘坐其任何部位。
8.乘坐大型客车时,上车后一定要响看门和槌的存放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