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标准新增的主要内容:新增企业设施设备要求。将设施设备分为一般类、安全环保类、拆解类及拆解电动汽车类,明确各类别下应具备的设施设备。例如,新增气动、简易拆解工具等一般类设施设备,新增解体机、拆解线等拆解设施设备,新增吊具、夹臂、机械手和升降工装等电动汽车拆解设施设备等。新增附录A(企业设备名称)和附录C(拆解程序中相关设备使用示例),便于企业直观的进行对照,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并明确对应作业流程下应使用的设备类别和功用。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标准新增的主要内容:强化场地建设和设施设备环境保护要求。明确场地建设应满足HJ 348中回收拆解企业建设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拆解和贮存场地防渗漏的处理应满足GB 50037要求;固体废物贮存场地中应具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选址、设计、标识应满足GB 18597要求等;应具备HJ 348要求的安全环保类设施设备,符合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的相关要求;调整和增加对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理要求,企业应妥善处置固体废物,严禁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置,拆解产生的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HJ 2025的要求;扩大附录B中典型固体废物种类和对应处理方法,明确危险废物管理要求。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证申报材料有关要求:(一)申请人应提交完整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其中县级商务局保存一份),编制目录、页码,并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二)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须清晰完整。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时复印件与原件应同时携带,原件经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经办人员核实确认后退回。(三)所有复印件均须有申请人签名盖章,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原件、复印件、电子文档的真实性和一致性,并在核对原件无误后,签署核对人姓名并加盖核对章。(四)纸质材料中,1份材料有多页的,除页盖章外,还应每5页内加盖1个申请人的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