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证是由国家应急管理局颁发,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我们都称之为高处作业,从事这方面工作的师傅们,是要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然后考试合格后,再由应急管理局颁发高处作业证,这个是属于特种作业操作证,经过考培获取证书的师傅们才可以参与相关高空作业工程的资格。
凡高空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拦、档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备是否牢固、可靠。
高空作业地点将各类安全警示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遇到各种恶劣天气时,对各类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校正、修理使之完善。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防止摆动和碰撞,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安全带外观有破损或发现异味时,应立即更换。
(1.5×1.5)m以上的孔洞,四周设两道栏,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10kV带电跨越架拉绳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