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规定,在实施审验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验单位的股东(投资者、合伙人、主管部门等)出资情况发表审验意见的书面文件。 验资报告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一)标题;(二)收件人;(三)范围段;(四)意见段;(五)说明段;(六)附件;(七)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八)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九)报告日期。 验资报告的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验资报告”。
在评估一项资产的价值时,使用不同的评估方法有可能会得到不同的评估结果。而评估方法的选择,往往取决于评估师在不同的限制条件下的主观选择,但是这样的选择应该建立在足够的知识和执业能力的基础上,而不是简单地选择。任何将评估方法的选择和运用过程简单地理解为评估公式或评价模型的使用或计算的过程的想法都是不正确的。
三种资产评估方法的联系 评估方法是实现评估目的的手段。对于特定经济行为,在相同的市场条件下,对处在相同状态下的同一资产进行评估,其评估值应该是客观的。这个评估值不会因为评估人员所选用的评估方法的不同而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可以说正是评估的基本目的决定了评估方法间的内在联系。而这种内在联系为评估人员运用多种评估方法评估同一条件下的同一资产,并做相互验证提供了理论依据。需要指出的是,运用不同评估方法评估同一资产,评估目的、评估前提、被评估对象状态的一致,以及运用不同评估方法所选择的经济技术参数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