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本条例规定,处理企业未建立日常环境监测制度或者未开展日常环境监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通知》规定省级负责组织本辖区处理企业拆解处理种类和数量的审核工作,制定审核工作方案,配备专人负责审核工作。各级在开展审核工作中发生的委托机构审核经费、建设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经费及其他相关经费开支,由各级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同级财政部门在预算中予以核定,切实保障开展审核工作的需要。
随着电子产品不断更新换代,多数家庭都囤积了不少废弃手机、电脑、相机等电器电子产品。如何给它们找好“归宿”,让人犯难。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难处理,难在几个方面。一是电子产品本身易造成污染。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一般含有铅、汞、镉等重金属和其他一些有毒有害物质,如果随意抛弃、焚烧或采用落后工艺提炼,会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二是废弃电子产品数量大,但回收渠道不完善。
“变废为宝”,关键要转变思路。近年中国修订通过循环经济促进法、发布《“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等,要求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着力建设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在回收利用端,应引导生产企业、回收企业、电商平台、拆解企业发挥好各自作用,鼓励各方通过多元参与、科技创新,促进高值化利用,平衡好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