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通过与市场参照物比较获得评估对象的价值,还是根据评估对象预期收益折现获得其评估价值,又或是按照资产的再取得途径得到其评估价值,都是对评估对象在一定条件下的价值的描述,它们之间是有内在联系并可相互替代的。但是,每一种评估方法都有其自成一体的运用过程,都要求具备相应的信息基础,评估结论也都是从某一角度反映资产的价值,因此各评估方法又是有区别的。
企业怎样进行价值评估 收益法 收益法依据的理论基础早可追溯到20世纪初费雪(irving fisher)在1906年出版的《资本与收入的性质》中提出未来收入与资本价值的关系。收益法实质上就是通过对未来收益的合理折现得到目标企业的当前价值,其公式为: 持续经营前提下: 年金法:全部股东权益价值=未来预期收益 分段法:全部股东权益价值=未来预期收益×折现系数 部分股东权益价值=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股权比例×溢价或折价因素调整系数 有限持续经营前提下,全部股东权益价值=未来预期收益现值+资本变现值(终值)
在选择评估机构过程中,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评: ,要严格管控评估机构的准入标准。金融机构在引入评估机构时,应着重核实评估机构的基本材料,包括工商运营、评估资格以及从业人员等三类。不仅要确保评估机构拥有正常运营的能力,而且要核实评估机构自身的从业资质以及从业人员工作能力。部分地区的评估机构在评估土地资产时,需要根据管理机构下发的评估地域开展评估工作。如果评估地域限制,所得出的评估结果可能归为无效。 其次,建立对评估机构的考评机制。对于评估机构应当建立年度的考评机制,由专人跟踪评估机构的使用状态以及评估结果应用成效。并且制定对应的评估机构考评机制,确保对评估机构中“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管理原则, 再次,要通过书面协议确定评估机构的权责。评估机构作为第三方服务提供者,其终形成的评估结果以及产生的影响是由聘用方承担的。成都嘉德信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综合资产,房地产土地,司法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