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典当经营许可证多少钱
2018年5月14日,商务部发布商办流通函〔2018〕165号,将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划给银保监会,典当行已经是名副其实的“金融机构”。
福建省明确,存在五类违规行为之一的典当行,年审不予通过,将被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并注销典当经营资格:一是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包括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非法集资、发放信用贷款、故意收当赃物、强迫当户赎当且情节严重等;二是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仍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连续停业达6个月以上的;三是超过整改时限仍未整改或整改后验收仍不合格的;四是拒不参加年审或连续三年年审结论为B类的;五是严重违规设立的,包括虚假出资、骗取审批等。
福建省5家典当行被注销经营资格
记者近日从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在设区市典当行业监管部门初审的基础上,经审核和公示,决定对年审被评定为“不予通过”的福建齐利典当有限公司等5家典当行注销其典当经营资格,并将年审评定为B类的27家典当行列为监管对象。
据了解,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根据典当行业管理相关规定和《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关于开展2017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第三批39家典当行进行年审。在设区市典当行业监管部门初审的基础上,经审核和公示,共34家典当行通过年审,其中7家评定为A类、27家评定为B类、5家典当行年审被评定为“不予通过”。日前,该局对这39家典当行年审情况进行了通报。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要求有关设区市监管部门要将27家年审评定为B类的典当行列为监管对象,提高定期现场监管频次,并加强非现场监管,在下一年度年审结果公布前不得批准其股权变更和增加注册资本申请。对年审被评定为“不予通过”的福建齐利典当有限公司、福建金安典当有限公司、福建省通泰典当有限公司、福建省明溪金达典当有限公司、漳州市汇成典当有限公司等5家典当行,将注销其典当经营资格,并请有关设区市监管部门及时告知相关企业不得再从事典当业务、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收回其《典当经营许可证》、空白当票和续当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