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网上都在说某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有79家公司被交易网系统判定为计算机硬件信息存在雷同,可能会被判定为串标,这可是投标人的大忌,今天域创金标带大家来看看什么情况会被判定为串标。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会被判定为串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7.不同投标人MAC地址或计价锁号相同的;
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0.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但招投标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域创金标在这里祝大家都能逢标必中。
投标人有投标人需要遵守的纪律,评审也有他们的纪律,今天我们一起了解评审需要遵守的评审纪律。
(一)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二)评审过程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谈判过程和结果。
(三)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四)谈判小组成员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1.遵行《采购法》第十二条和《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4.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6.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域创金标伴你中标!
有客户咨询招投标有关时间,今天域创金标给大家整理以下(实际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时间。
一、关于招投标的有关时间
1、投标截止:
有效期≥ 20天;
2、招标文件的修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5天;
3、勘察现场:
投标预备会前1~2天;
4、投标预备会:
发出招标文件后7~28日内;
5、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有误时,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7日内以书面形式指出;
6、退还投标金:
投标有效期满后14天或订合同后5日内;
7、银行或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8、评定标工作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9、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业主向相关部门提交招投标报告;
10、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起30日内签订合同;
11、订立合同后7日内,建设行政部门备案;
二、合同履行期内有关时间
12、发包人更换代表,至少7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3、进度款:计量确认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14、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
15、竣工验收报告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资料,28天内发包人核实,确认结算价款;
16、承包人收到结算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移交发包人;
17、质量期满14天内,退还保修金;
以上就是关于招投标的大致时间,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域创金标助你中标!
有客户在我们公司代做标书,中标后让我们帮忙代拟一份采购合同,今天分享给大家采购合同模板
采购合同(样例)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天内交货到甲方地点,随即在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付款方式
(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按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2、履约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预付款建议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30%)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款额¥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的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履约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金不予退还。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注:本合同为参考范本,甲乙双方应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点,在不违背磋商文件要求、承诺的原则下,就具体条款进行修改和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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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采购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稿)
2001年10月15日 00:00 来源:四川省财政厅 【打印】
川财采〔2011〕64号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省级各部门,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省财政厅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制定了《四川省采购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稿)》(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稿)),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依法自行组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服务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稿)编制具体的招标文件。
本文所称服务,是指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集中采购目录以外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二、本《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稿)属于示范性文本。编制具体的招标文件过程中,为公平、公正开展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不违反采购法的前提下,可以在具体的招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稿)作更为科学合理的调整。
三、各级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监督部门应当认真监督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对《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稿)的执行情况。
四、本《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稿)自2011年10月20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四川省采购通用货物和服务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稿)》(川财采「2008」43号)废止。
四川省采购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稿)点此下载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以上为四川采购网发布,域创金标代写标书。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年12月09日 09:30 来源:中国采购网 【打印】
川财采【2019】176号
各市(州)财政局,省级各部门,各采购代理机构: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在做好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仍存在部分单位信息审核不严、信息内容有误,引发争议纠纷造成不利影响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采购信息公告管理,确保采购项目信息发布及时、完整、准确,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做好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是推进政务公开,提高采购活动透明度,促进公平竞争,加强社会监督,提升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财政部和我省关于采购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合法合规。
二、全面公开信息
各单位要贯彻落实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的要求。包括采购项目预算、采购文件、采购过程、评审情况、采购结果、采购合同以及履约验收等采购项目信息,以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不良行为记录、投诉处理或监督检查处理决定、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结果等采购监管信息均应当全面进行公开。特别是采购合同信息公告要严格落实到位。
三、完善审核机制
按照采购信息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信息发布主体应当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对信息内容的审核。
(一)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应当分设信息录入和审核提交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责任人员,完善工作流程,防止因岗位监督的缺失造成采购信息发布的失误,通过制度保障和岗位制约来提高工作质量。
(二)加强信息内容审核。一是信息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采购信息模板中的栏次要准确、完整填写,不得出现错字、漏字、重字,尤其是党政机关和团体组织名称、法律法规名称,应当规范填写全称,不得任意缩减;三是信息中涉及金额数字的,要对数位、单位等要素核对;四是内容涉及敏感词句的,应当进行评估,如有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应暂停发布。
四、加强发布管理
采购信息需由财政部门点击发布的,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信息发布的管理。对信息发布主体提交的信息(包括附件)存在明显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以及内容涉及敏感词句有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责令退回。对信息被责令退回的情况应当记录在案,作为年度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的扣分整改事项。财政部门应当做好岗位人员配备,确保专岗专人负责采购信息的发布管理。
五、定期自查清理
除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开展的采购信息公告自查工作外,信息发布主体应当将信息公告管理作为采购常态化工作事项,定期对所发布的采购信息公告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如发现有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公告内容,应当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
六、加强监督考核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采购信息公告的监督管理,将此项工作纳入监督检查的内容,督促采购信息发布的责任主体履行职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形依法进行处理。如因采购公开信息有误而造成不利影响的,将在全省范围进行通报。
以上内容为中国采购网发布,域创金标成都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