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认定商标是必要纠偏
商标、商标本只是市场荣誉、商业概念,不应是荣誉与概念。由评选认定商标、商标,就有让权力为市场和商业做主之嫌。
针对长期以来,商标概念被严重“异化”,商标、商标被当成一种荣誉,由地方评选认定的错误做法,国家工商总局日前正式“叫停”。工商总局已要求,规范商标、暂停和商标认定。总局局长张茅明确指出: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发挥企业作为商标品牌建设的主体作用,使市场和消费者成为品牌价值的终裁判者,改革评选认定的传统方式。(《法制日报》)
“叫停”地方评选认定商标、商标,是一种必要的纠偏。商标、商标本来就应由市场说了算,由消费者说了算,“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口碑”。
反之,如果商标、商标的评选认定由地方相关部门来裁定,则是越位之举,且存在寻租风险。商标、商标本只是市场荣誉、商业概念,不应是荣誉与概念。由评选认定商标、商标,就有让权力为市场和商业做主之嫌。当权力为市场和商业做了主,有可能伤害市场的公平竞争。比如,有关部门选择性支持一些企业,不仅认定其为商标、商标,还给予大量的优惠政策,赋予特殊的市场通行证。
尤其可怕的是,在地方评选认定商标、商标之后,那些所谓的“”“”相当于拿到一把“尚方宝剑”,自认有颁发的“金字招牌”罩着,极可能醉心于投机取巧,过度谋取利益,进行不正当竞争,同时损害消费者利益,甚至带来更为严重的社会风险。此时,公信力、信誉就要为个别企业“背书”了。比如西安地铁的某品牌“问题电缆”,曾被评为“陕西省商标”,对信誉造成的负面影响何其大哉?
可见,工商总局叫停地方评选认定商标、商标,无疑是扭转商标品牌建设偏差的务实之举。叫停之后还要简政放权,让商标、商标与政绩脱钩——不搞某某省、市、县(区)拥有多少商标、商标、商标之类的比较、宣传与竞赛。近年来,许多地方都提出了商标战略,妄图以“”“”“”带动企业的产销量增长,甚至在商标评选认定上下任务、定指标,如此,怎么不会鱼龙混杂、滥竽充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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