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书记员除了上庭记录文字之外,还需做以下相关的工作
1、制作笔录应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字迹清楚、文理通顺、段落分明、核对准确无误;
2、整理、装订案卷应材料、顺序规范、装订牢固、干净整齐;
3、保持审判庭环境清洁,做到无灰尘、纸屑、烟蒂及其它杂物;
4、庭审前阅读案卷,了解案情,布置好法庭,宣布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并向审判长报告;
5、办理的其他有关事项符合要求。
协助和配合审判员的工作,在审判员的指导下进行一些辅助性的工作,主要是开庭记录,另外还有一些像整理卷宗,保持审判庭整洁,开庭记录前阅读卷宗,了解案情等辅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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