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注册资金1300万元,是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旧物资回收,是山西省商务厅批准的,商务部备案的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格的再生企业。公司前身为山西省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成立于1971年,是隶属于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全省较早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旧物资回收加工的国有企业。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求真务实,和谐创新”的企业精神,“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规范科学的内部管理,诚实守信的经营原则,的服务宗旨,坚持立足主业,狠抓报废汽车回收与拆解,严格执行报废汽车回收法规,强化和规范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取得持续稳步的发展,并拥有一支行业经验丰富、技术强、职业素质高、团结协作好的职工队伍;近年来,公司报废汽车回收量逐年增加,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为加快汽车更新报废,促进汽车工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曾多次山西省物产集团及有关上级单位的表彰和奖励。
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我国汽车产销量增长,报废汽车数量也逐年增加。 “原来的《办法》在2001年发布,到现在已经过去了17年多,有些条款已不适应当前新的情况,这次修改的内容很多,修改的力度很大。”王炳南在回答光明日报记者提问时说,新的《办法》了以人民为中心,了市场配置资源,了绿色发展理念,了公共服务。 长期以来,由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存在着技术水平较低的问题,有毒有害污染物成为拆解的“副产品”,造成环境保护方面的隐患。 “新通过的《办法》大的制度创新就是绿色发展。”王炳南介绍,为鼓励老旧汽车报废,根据新修订的《办法》,报废机动车的价格将由双方自主进行协商。这将有助于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