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代缴长沙社保,长沙社保代理,代办长沙社保,长沙社保代缴
长沙大病医保政策4大喜讯等你了解
喜讯1:参保人员可自动享受,不用另缴费用
《实施方案》明确,长沙市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参加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参保人员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日起,同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停止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凡是参加了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自动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不用另外缴纳费用。
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参保人员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按规定比例补偿。
喜讯2:起付标准低于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
《实施方案》规定,一个自然年度内,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的,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偿政策。那么这个“2万元”低起付线是如何确定的呢?
《湖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规定“起付标准不本地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
根据《2014年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长沙市2014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6万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2.1万元,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为2.6万元。2015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496万,其中农村居民372万,占参保人数75%。
因此在确定起付线时,长沙市充分考虑农村居民实际情况,确定2015年长沙市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不超过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终定为2万元。同时,低保困难群众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还将降低50%,即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即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偿。
喜讯3:大病保险提高了实际报销比例
《实施方案》规定,对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费用,原则上F四段累计补偿↓
大病保险实现了从基本医疗一次报销向基本医疗加大病保险‘二次报销’的转变,同时实现了从按比例报销到按实际负担报销的转变。
喜讯4:“一站式”即时结算减少垫付压力
《实施方案》要求,完善大病保险服务体系,建立大病保险服务网点,并在市、区县(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机构服务大厅设立大病保险服务窗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制定统一的服务流程。同时,大病保险补偿报销制度与基本医疗报销制度衔接,简化报销手续,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大病保险报销实行即时结算,参保人员出院缴费时只要付清自负部分费用即可,可报销部分费用不用垫付,由医保局与医院自行核算。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只要符合异地就医条件并办理异地就医相关手续的,可自动享受大病保险异地结算,无需另外办理异地结算手续。
长沙社保代缴的内容:
1、招聘录用:按照人社部门要求办理合法的招用工手续;
2、社保增减员;根据每月员工入职、离职情况办理社保增减员;
3、待遇申领:员工各项社保待遇的申报;
4、社保缴费:每月按时向社保征收部门缴纳社保费用;
5、公积金缴存:每月按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6、咨询:为企业及员工提供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
联系: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曾先生 1421135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