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以科技人员为主体,有科技人员领办和创办,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科学研究、研制、生产、销售,以科技成功商品化以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高新产品为主要内容的知识密集型经济实体。
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营业务一般须属于下述规定的技术领域:电子与信息;生物与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校节能;高技术服务业;农业与农村;航空与航天;地球、空间、海洋工程;核应用技术。
从字面意思来看,小微企业包括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是关于企业规模的概念,常见的英文翻译为Smallandmicroenterprises。小微企业这一名词先被中国经济学家郎咸平提出,他将小微企业划分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四种类型。对小微企业而言,国家政策有两个认定标准。一是工信部联企业300号文件规定标准,该文件按照不同行业的特点,依据中小企业的人员数量、收入总额、资产总量等评价指标,把企业划分为中、小、微三种类型。
该划分标准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然而,税收中的小微企业概念与上述的小微企业概念略有不同。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科技部在2018年联合发布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定办法》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做了标准说明,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中,企业内部主要是由科技人员组成的,员工从事的具体工作也与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等紧密相关。在市场的导向下,可以自筹资金、自主经营并自负盈亏,创新是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使命,并对科研人员数量、年均收入和资产总额做了具体的要求。
科技型小微企业究其实质是在小微企业的基础上,以科学技术作为核心、以技术发明和创造性的应用研究为基本特征、以科技为推进手段发展的新型企业。企业的从业人员以科研人员为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研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在一些知识、技术密集区的企业科技人员占比应在50%以上,直接从事研发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气科技型小微企业是趋于小型化的,其从业人员一般几人、几十人、几百人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