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财政局关于限制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参与采购活动的通知》(郑财购[2019]8 号)规定,本项目如涉及到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应当采购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产品,相关产品符合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技术规范,供应商需提供其所投产品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在项目合同签订后将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随采购合同一并进行备案。
根据《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31条的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参照《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指南》《公共资源中心交易主体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指南》绑定CA数字证书,填写信息提交系统自动验证。在规定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办理事宜请登陆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投标人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