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是有轨运行的中小型起重设备,主要由门架(主梁、支腿、下横梁等)、起升机构、运行机构及电控部分组成,以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工作时沿主梁工字钢下翼缘运行。门架结构分箱形和桁架两种,箱形工艺好,制作方便;桁架自重轻,抗风能力强。
小车安放在桥架导轨上,可顺着车间的宽度方向移动。小车主要由钢板焊接而成,由小车架以及其上的小车移行机构和提升机构等组成。
小车移行机构由小车电动机、制动器、联轴节、减速器及车轮等组成。小车电动机经减速器驱动小车主动轮,拖动小车沿导轨移动,由于小车主动轮相距较近,故由一台电动机驱动。
双梁桥式起重机操作室分开式、闭式、保温三种。双梁桥式起重机操纵室平台入口分侧面、端面、顶面三种。H为大车缓冲器增加的高度。双梁桥式起重机分室内、室外两种。订货时应注明工作环境的高、低气温及电源种类等技术要求。增加了超载限制器、大屏幕显示器及各种保护装置,进一步增加了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起重机在架设前须按下述方法进行予装,如发现弊病及时消除,如用户无法处理请立即与制造厂联系,当起重机架设上厂房以后,制造厂也无法处理这类问题。
a、将起重机放在两根平行几处于同一平面的轨道上。
b、以端梁螺栓孔为定位琴准,按照附加图—起重机安装连接部位标号连接端梁,将起重机组合起来,调整合适后便拧紧螺栓。起重机组装完毕后,各项指标均应符合有关数据。
工作中
a.每班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b.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①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②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楚通过时,要连续鸣铃报警; ③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④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c.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d.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c.起重机大、小车在正常作业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d.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单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e.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f.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②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⑥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⑦歪拉斜挂不吊;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⑨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⑩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h.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