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公司代办消防手续一般流程如下:
1. 电话咨询或来公司洽谈,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确定需要我公司代办哪些的内容;
2. 签订代办合同,支付定金,提供经物业审核完毕的施工图纸,我公司根据施工图绘制消防报批图,审核并出蓝图盖设计图章;
3. 填写消防申报表等表格及申报文件,并盖齐各方章,递交消防局受理窗口,领取受理回执单,支付部分代办费;
4. 7-14个工作日后领取消防审核意见书,办理消防报建手续,领取开工许可证,支付部分代办费。
5. 工程完工后出具消检电检报告,办理消防验收手续,支付剩余代办费。
注:我公司办理消防手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流程,对于要求加急办理的客户,我公司会运用资源优势尽快办理,但我公司不承诺一定能够在消防局规定的7-14个工作日之前取得消防审核意见书、或是使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设计方案通过报批报验。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审批规范
一、审批项目依据:
《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第二次会议通过1998年9月1日人民共和国令第四号公布)第十条。
二、审批时限:17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审批权限:
1、市消防局防火监督部建审处建审的项目由防火监督部验收办验收;
2、其它项目按照管辖分工原则行使审批权。
四、申办人需提交下列材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应报送以下材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
(2)建设过程中消防部门的所有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文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两份原件);
(4)消防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表上填写的各种消防产品(含防火阻燃材料)的检测报告;
(6)《消防验收自检自验合格报告》。
2、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消防验收须提供材料如下:
(1)建设单位提出的验收申请(加盖公章);
(2)建设单位填写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
(3)建设工程中消防部门的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文件(复印件);
(4)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原件);
(5)申报表上填写的装修材料(壁纸、地毯、纺织物)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许可审批规范
一、审批项目依据:
《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第二次会议通过1998年9月1日人民共和国令第四号公布)第十三条。
二、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三、审批权限:依照管辖分工权限行使审批权。
消防建审意见书、北京消防建审手续、大兴消防改造施工